十堰市落实“五大环保任务” 实施“六大环保工程”
咬定减排目标不放松
为了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十堰市委、市政府在近期召开的全市第三次环保大会上明确指出,全力落实“五大环保任务”、实施“六大环保工程”,咬定减排目标不放松。
“五大环保任务”即:治理小水泥任务,按期淘汰不合要求的立窑水泥生产线和粉磨设备;治理造纸任务,按期淘汰、整治不符合要求的造纸企业;城市污水治理任务,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上马,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电镀废水治理任务,依法关停未实现达标排放的电镀企业;黄姜加工废水治理任务,按期淘汰生产能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装置,对今年6月30日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六大环保工程”即:生态农业工程。在“十一五”期间,投资4.94亿元,治理小流域面积15.28万公顷、建成两个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5个鄂西北生态功能区和配套工程;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投资1.43亿元,治理12个工业污染项目;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投资10.5亿元,建成日处理能力达40.85万吨的11个市、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日处理能力达1255吨的6个垃圾处理厂,并投资2.9亿元,重点治理泗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等;基本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工程。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的决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防治基本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声环境治理工程。严格执行功能区规划,严格执法,为群众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环保首长负责制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负责的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定期考核、定期公布制度,落实将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的“绿色考核”体系制度。
通过“五大环保任务” 和“六大环保工程”的实施,有效削减水源地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力保减排目标的实现,全力保证“一江清水入库和一库清水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