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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科




宣传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规划和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负责指导全市环保系统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

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719—8654303

    办公地点:朝阳中路7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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