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监察支(大)队:
为加快我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程,提升环境监察能力,省环保局已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并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环境监察机构名称的通知》(环发[2002]100号)和《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185号)的规定要求,计划于2007年在省内重点推进20家环境监察机构达标工作。请各地按照国家新标准的有关要求推荐1-2家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环境监察机构作为重点达标对象,省环境监察总队将从中选出20家给予重点支持,以确保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完成。
各地务必于2007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环境监察总队。
联系人:涂超 027-87167153 tuchao66@sina.com
传 真:027-87652665
附件:1、《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185号)中部地区执行标准
2、标准化建设现状及距达标验收差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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