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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十堰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一、步骤

1、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时注意资格证上确定的业务范围应与项目行业相对应,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管理意见;

2、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

3、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式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式2份);

3、评估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1份);

4、其它相关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三、办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周一至周五,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五、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行政决定→送达批准文件

六、收费:

行政审批不收费。

七、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与法制科:0719-8116852    柯  彬

自然生态保护科:  0719-8116851    侯新华

八、办公地点:

朝阳中路7号4楼(文贸旁边)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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