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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环境监测站委托监测业务流程




①客户与监测站业务受理部门(综合技术室)联系,填写业务受理记录;

②根据客户委托项目,核算监测经费(必要时通过现场勘察制定工作方案),洽谈并签定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

③监测站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内容实施监测,监测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审核质量保证制度,完成监测工作后以监测报告形式报出监测结果,通知客户领取监测报告。

④针对监测报告,客户如有问题需要反馈,与业务受理部门联系。

名称:十堰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十堰市滨河巷4—A号

电话:(0719)8115740      传真:(0719)8115723

E-mail:syhjjcz@263.net邮编: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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