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75年,是从事环境监测的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单位,隶属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指导,属全国环境监测二级站。
十堰市环境监测站主要承担十堰市行政管辖范围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包括水、大气环境质量、环境噪声以及一些敏感地区的环境监测工作,如饮用水源取水口等。为本市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是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
十堰市环境监测站的职责为:负责编制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规划;组织各县环境监测站共同实施全市的环境监测工作;承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从事环境监测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负责对各县环境监测站的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负责发布十堰市的空气质量日报和饮用水月报;编制各类有关环境质量报告和污染源监控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分析报告;为环境执法提供可靠的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