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成员 部门职能 政务信息 规划标准 政策法规 行政审批
宣传教育 污染控制 自然生态 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危废监管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环境监测 > 监测站简介 > 正文


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综合技术室、现场监测室、中心分析室、质量控制室和自动化室六个职能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站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拟定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②负责站文件、报告、总结、政务信息及各类行政文书起草编写;负责站财务工作及服务性监测收费的催缴工作。

③负责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④负责站药品试剂、仪器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建档、保管及发放。

⑤负责站行政档案、保卫、值班及接待服务工作。

⑥负责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和考核及年度考核。

⑦负责全站车辆管理工作。

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技术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收集、审查、汇兑、整理、建档,及时、准确向市环保局和省中心站上报环境质量数据。

②负责站监测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

③负责编制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简报、快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④负责全站计量认证、监测资格证的组织考核工作。

⑤负责全站质量控制工作。

⑥负责编制站年度监测、科研工作计划。

⑦负责监测仪器设备登记检定。

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场监测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本站关于环境监测项目中全部现场监测任务的实施以及按操作规程必须在现场完成的监测项目。

②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代表性。

③认真仔细地做好现场采样记录、填写样品交接单,连同采集的样品及相关资料一并交质量控制室。

④负责现场监测结果报告的制作,并按质量保证规定,进行监测、处理、结果初审,并将监测报告及时报送上一级审核程序审核。

⑤负责承担全市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⑥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调试、使用和维护保养,并配合完成计量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或校检工作。

⑦做好本室内部质量管理工作,同时接受站质量管理部门监管。

⑧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中心分析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站所有监测项目的实验室分析工作。

②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代表性。

③负责所承担的分析项目监测报告的制定与初审工作。

④做好样品的交接工作,并有完整的流转记录,连同测试任务书、采样记录、样品交接单、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数据等按时报送上一级审核程序审核。

⑤负责本室在用仪器设备的调试、使用、维护、保养,并配合做好计量仪器设备和定期送检或校验工作。

⑥负责本市突发性应急监测的分析工作,并及时报出结果。

⑦做好本室内部的质量管理,同时接受站质量管理部门监督。

⑧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质量控制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制定本站质量管理年度计划,并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②负责本站监测分析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接受现场监测室移交的监测资料与物品;

③协助质量保证人组织本站参加各级质控考核;

④负责本站质控密码样的购置、配制和发放,并对结果进行质控审核;

⑤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自动化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调传、分析处理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并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②按时上报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③负责自动站及子站设备的维护、保养。

④负责中心站日报及月报数据的安全、备份及保密工作。

⑤负责站局域网的维护及管理。

⑥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维护:十堰市环境保护局计算机室   鄂ICP备05024037号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   邮政编码:442000   E-Mail:syhbj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