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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局《2008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十政环〔200853号)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经研究,现将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拥不拥护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标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力求摸清情况,分析原因,找准问题,边查边改,切实加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环保工作的发展。

二、工作内容

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环保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作风方面

1、查是否有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态度生硬等现象;

2、查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3、查是否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二)履行职能方面

    1、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是否认真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事;

    3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粗暴执法、越权执法问题;

    4、是否深入调查研究,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

(三)廉洁自律方面

    1、查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借”,以权谋私等问题;

    2、查是否有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营业性娱乐活动及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从816日至920日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819日)

    召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宣传发动阶段工作小结暨转段动员会,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二)开门纳谏  广泛征求意见(82025日)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通过网络、媒体、信函、现场调查等方式对社会各界人士及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设立固定的意见箱,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统计,查找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走访调查  加强督办826日~91日)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组成专班,亲自带队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市局行评办要加大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的办法,对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自查自纠  对照检查(9210日)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自纠,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群众查的内容,自己先查;要求下面先纠正的,自己先纠正。二是各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开展自查、互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是各单位各部门对己调查核实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做到查出一个问题,核实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

(五)边查边纠 扎实整改(911 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查出的问题不分清是非不放过;对违法违纪人员不作处理不放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及时组织核实和督促整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查的要查清楚,该纠的要纠彻底,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行评办。对信访、投诉、举报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查实的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为确保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扎实有效,市局行评办继续实行量化考核制,考核标准及打分细则见附件12

附件:

1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考核标准

2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考核标准打分细则

 

 

 

 

 

                                00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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