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量化不务“虚” 工作推进重有“序”
今年是落实“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要完成总量减排、环境保护“十个专项治理”的刚性任务,面临着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推进“三城联创”的艰巨任务。环保系统被确定为新一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象后,市环保局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十堰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自选动作”,采取有利措施,保证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工作推进重有“序”。根据《十堰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分阶段细化安排到具体工作日,并明确责任人、承办人等。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评议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是细化量化不务“虚”。新一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的是上下联动,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一盘棋,整体推进。为保证全市环保系统评议工作进展平衡,确保行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们实行统一标准,定量考核,即根据各个阶段工作内容不同的特
点,分阶段制定考核标准和打分细则,将工作内容具体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同时,局领导按职责分工,划片包干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联系点,分阶段按照考核标准、打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目前我局已下发了《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宣传发动阶段考核标准的通知》(十政环〔55〕号)。《通知》明确了宣传发动阶段包括领导重视等5个方面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将
这5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为近50个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同时,对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思路方法主线清晰,工作有亮点和特点,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下阶段工作具有推广和借鉴作用的部门和单位实行加分制(总分20分)。量化考核90分为合格,对低于90分的部门和单位,市环保局将在全市环保系统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量化考核结果还将在全市环保系统予以通报,并做为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