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
公 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
拟建地点:房县马栏河北岸解湾村
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8202万元。建设工程包括生活及辅助生产区(厂前区)、污水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生产区)。本工程服务范围为服务范围为房县主城区(城关),设计服务人口为主城区人口14万人,服务面积14.36平方公里,平均日处理生活污水规模为3万m3。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1-2002)一级B排放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联系人: 孙仁迭
三、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保局
联系人:柯彬(联系电话:0719-8116852)
预审机关:房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朱云高(联系电话:0719-3223316)
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戴军发(联系电话:0719-865124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拟建工程建设态度及对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