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 胡坤军
男,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57年12月出生,湖北省十堰市人。
1976年5月─1978年2月,在十堰市茅箭公社工作。
1978年3月─1980年2月,在十堰市财贸学校学习。
1980年3月─1984年12月,在市物价局工作,干部。
1985年1月─1988年5月,任市物价局副科长、工会副主席。
1985年6月─1988年6月,省委党校党政管理大专在职学习。
1988年6月─1989年4月,任市物价局科长、工会副主席。
1989年5月─1991年8月,任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1991年9月─1999年8月,任市委督办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1997年8月─1999年12月,中央党校政法本科在职学习。
1999年8月─2008年7月,任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年8月至今,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生态项目行政审批和危废(放射源)处置审核;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市
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生态建设、绿色创建、面源治污、自然保护区监管和农村创模
指标体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