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十污普办[2008]1号
关于全市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内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安排,市污染源普查办决定分三期对全市污染源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第一期参培人员: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上报确定的普查员;
第二期参培人员:丹江口市、郧西县、郧县、张湾、茅箭、武当山特区上报确定的普查员;
第三期参培人员:市内有关单位负责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格的人员。
已参加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培训的人员此次不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8年2月22日下午报到,23-24日,培训2天;
第二期:2008年2月24日下午报到,25-26日,培训2天;
第三期:2008年2月27日上午8:30前报到,9:00开课,培训1天。
三、培训地点
第一期:竹山县竹山宾馆
第二期:十堰市西苑医院(十堰市黄龙镇原东风汽车公司黄龙疗养院)
第三期:君悦国际大酒店6楼1号会议室(市供电公司对面)
四、要求
1、参加培训的普查员,必须是负责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人员。请各县市区认真核实上报的普查人员名单,如有变动请于2月20日前,报市污染源普查办。
2、请市内各有关单位于2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并通知参培人员培训当天中午在培训地点就餐。
3、各县市区参加污染源普查培训的人员需带2张1寸彩色登记照。
4、请城区参加第二期培训的人员于2月25日上午8点以前到市环保局门前集中,乘车到培训点。
5、市环保系统参加培训的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培训点。
附:市内有关单位参培人员名单
联系人:汪红莉
联系电话:8654361 13317290690
传真:8116850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市内有关单位参培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