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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的通知




十堰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十污普办[2008]1

 


 

关于全市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内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安排,市污染源普查办决定分三期对全市污染源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第一期参培人员: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上报确定的普查员;

第二期参培人员:丹江口市、郧西县、郧县、张湾、茅箭、武当山特区上报确定的普查员;

第三期参培人员:市内有关单位负责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格的人员。

已参加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培训的人员此次不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8年2月22日下午报到,23-24日,培训2天;

第二期:2008年2月24日下午报到,25-26日,培训2天;

第三期:2008年2月27日上午8:30前报到,9:00开课,培训1天。

三、培训地点

第一期:竹山县竹山宾馆

第二期:十堰市西苑医院(十堰市黄龙镇原东风汽车公司黄龙疗养院)

第三期:君悦国际大酒店6楼1号会议室(市供电公司对面)

四、要求

1、参加培训的普查员,必须是负责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人员。请各县市区认真核实上报的普查人员名单,如有变动请于2月20日前,报市污染源普查办。

2、请市内各有关单位于2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并通知参培人员培训当天中午在培训地点就餐。

3、各县市区参加污染源普查培训的人员需带2张1寸彩色登记照。

4、请城区参加第二期培训的人员于2月25日上午8点以前到市环保局门前集中,乘车到培训点。

5、市环保系统参加培训的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培训点。

附:市内有关单位参培人员名单

 

 

联系人:汪红莉

联系电话:8654361  13317290690

传真:8116850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市内有关单位参培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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