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转发《湖北省减排专项第二批项目(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7]930号)文精神,选取第三款越野车,作为湖北省本次专项资金建设执法车辆。车型:NISSAN帕拉丁ZN6453WAG3,单价:199600元。省局要求各地于近期按照总局的要求与该供货商签订合同,对执法车辆统一编号,喷涂统一环境执法标志。现将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7]930号)文及《湖北省减排专项第二批项目(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项目单位尽快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7]930号)文要求遵照执行。购车款务必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打入该供货商的帐户。
环境监察车辆编号统一为六位阿拉伯数字,前两位为我省行政区域代码42,中间两位为十堰区域代码03,第五位数字为十堰各地代码(具体为:市支队0,茅箭区1、张湾区2、郧县3、郧西4、竹溪5、竹山6、房县7、丹江8、武当山特区9),末位数字为各单位车辆序号。
十堰地区纳入此次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的单位有市支队及竹山、房县、郧县、丹江大队。此批配发车辆编号为支队420302及420303、竹山420361、房县420371、郧县420331、丹江420381。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减排专项第二批项目(环境监察执法
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7]930号)文要求,选取第三款越野车,车型:NISSAN帕拉丁ZN6453WAG3,单价:199600元。作为我省本次专项资金建设执法车辆。并将于近期按照总局要求与该供货商签订合同,对执法车辆统一编号,喷涂统一环境执法标志。请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7]930号)文要求遵照执行。现将供货公司名称及资金帐户发给你们,务必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购车款打入该帐户。
公司名称:湖北三环鑫通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汉竹叶山支行
帐 号:7381910182200025967
行 号:216717
联系人:王心丹
电 话:13707118629 62038629
传 真:027-82633899
附:《关于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车辆配备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7]930号)